購物須知
購物須知
♦ 交易說明方式
1.現貨商品:
於下單後1-3個工作天完成出貨, 如遇商品缺貨會由專人聯繫回覆交貨時間,
若有報帳之需求請提供發票抬頭及統一編號,無提供資料一律開立二聯式發票。
2.預購商品:
預購商品約14-60個工作天(不包含例假日),若無法等待者請勿訂購。
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遲出貨,會另以mail通知,並詢問是否保留商品繼續等待或作退款的權利。
付款方式
- 1. 藍新金流服務
- 2.銀行匯款/ATM轉帳
-
[ 收款帳號 ]戶名: 攝技家科技有限公司帳號:2105-01-0020554-8銀行代號: 812(台新銀行 )分行別: 1053市府分行
- 3.信用卡/分期付款(另加銀行手續費)
- 4.超商條碼付款
- 5.超商取貨/取貨付款(限制線材4捲或樹脂5瓶)
寄送方式
- 1.超商取貨付款(物流約2-4天)/ 運費NT$70(機器或大型物件無法寄超商)
- 2.宅配(台灣)(物流約1-3天)/運費NT$200
- 3.貨到付款(物流約1-3天) / 運費NT$250
- 4.門市自取
※交易注意事項
本網站所提供之商品數量有限,請您於挑選後儘速完成訂購程序,放入購物車不代表您已完成訂購,若有其他使用者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前已經完成訂購程序,系統會通知您該筆商品已售畢,請您自購物車移除。您得依據本網站所提供的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。本公司對您的下單內容,除於下單後2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,為接受下單。但您已付款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視為交易成立。本網站得就特定商品訂定個別消費者每次訂購的數量上限。逾越該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或同一消費者以複數帳號重覆、多次下單時,本網站僅負對單一消費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之責任。本網站商品之運送依您訂購時選擇及指定之方式為之,商品之定價不含運費。惟若您符合一定活動優惠條件時,將依您選擇之商品運送方式,由本公司負擔運費。若您因部分商品退貨致不符合運費優惠條件時,本公司將自您解約退款之金額中收取該筆訂單之原始運送費用(運送費用依下單時平台公告為準)。您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於貨到後7日之鑑賞期間內,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。請注意:鑑賞期非試用期,僅評估您是否購買該商品之用,若退回商品已非全新完整狀態(包含商品原包裝),可能會影響您解約退款的權利。若依法律或契約本公司將退款予您,您同意本公司退款至您的實體帳戶,相關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退換貨須知
♦ 聯絡客服
若您收到的商品不符或損壞、瑕疵等情形,請於收到貨後7日內拍照傳至客服,我們會儘快與您連絡及處理。
- 1.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11:00~20:00/例假日休息
- 2.LINE官方帳號 / 客服 : @ltw1716h
- 3.Email: service@goodshoot168.com
- 4.客服電話 : 04-24511988
♦注意事項
- 1.任何退貨在商品寄出前,請在30日內先與客服人員聯繫確認後再寄出,否則無法受理。
- 2.退貨商品須為收到貨時的完整包裝、發票,保持商品原樣。
- 3.7日鑑賞期內,瑕疵品運費由賣場負擔,退換貨品運費自行負擔。
- 注意: 商品退貨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內容物均不可有短缺(包括產品、附件、贈品、包裝、原廠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刮傷、破損、無法辨識或受外力破壞、撞擊等,要辦理退換貨時商品本身與配件也不能有任何的損壞或遺失,否則將影響您退貨權益的行使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。
♦退款流程說明
- 1.申請退訂。
- 2.請自行負擔運費寄回攝技家科技門市(台中市西屯區智惠街108號)。
- 3.收到退回商品後,查驗約7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)。
- 4.商品查驗無誤後,完成相關退貨程序,款項將於當月底退款完成。
- 5.若退回商品驗收上有任何問題,退款作業將暫停,將由專人主動與您聯繫。
消費者權益義務
一、 攝技家科技 線上購物主要提供的服務有:
- 1.
- 1)商品七天鑑賞期服務。(實體店面不再此限)
- 2)多重付款機制/信用卡分期免息。
- 3)購物優惠折扣,須自行輸入相關折扣優惠碼,未輸入則視同放棄優惠。
- 2.商品運費計價方式將明載於網頁中。
- 3.各類型行銷資訊提供。
- 4.客戶相關權益通知,包含但不限商品試用、抽獎活動、服務滿意度調查或其他未來新增之會員服務。
- 5.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,增加、修改或是終止上述相關服務。
二、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註冊使用或繼續使用。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攝技家科技 線上購物平台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時,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三、本公司針對任一違反法律規定、未遵循雙方約定、惡意濫用服務權益之客戶,保有終止該客戶帳戶服務之權利。
四、本公司有權於未來任何時間基於需要修改本條款內容,並得將修改內容以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型錄、通信網路、網路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客戶。
五、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之必要通知客戶相關訊息時,得以客戶所留存之任一聯繫方式為之,客戶之聯繫資料如有異動應隨時以登錄網站、電話通知等方式進行資料更新,維持資料之正確性、即時性及完整性,若因您資料錯誤、過期或其他非可歸責本公司的原因,致本公司送達的訊息無法接受,仍視為本公司業已完成該通知的送達。